8月4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一日之内完成立案-送达-调解结案工作,以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兑现为民司法的承诺。
8月4日上午,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陈某诉李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立即交由送达-调解组开展送达工作。当天下午送达调解组几经周折,终于与其取得了联系;调解组组长王树胜调解员趁热打铁,将李某约到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面谈。双方当事人见面后情绪都比较激动,显然之前的沟通和协商并不愉快,但在送达调解组耐心劝解下,逐渐冷静下来。王树胜调解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了解案情;送达组高亮一边履行送达手续,一边为双方解除误会。
原来——
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系多年合作伙伴关系,陈某陆续为李某运输货物,但在陈某履行完货物运输义务后,李某却拖欠了运输费。陈某多次上门催款,李某都未给付运输费。无奈之下,陈某求助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调解员使出浑身解数,“面对面”调解不成,又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经了解,李某承认拖欠运输费,但是因疫情反复自己也没有挣到钱,妻子又没有工作,家里孩子还小,真的是“走投无路”。不过李某表示,即使自己再难,也没想过“赖账”,只不过暂时的困难需要给他一些时间。陈某也对李某的处境表示了理解,毕竟双方愉快地合作了多年,若不是为赌一口气,也不会到法院起诉,因此答应给李某一些时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送达调解组,巧用送达先机,贯彻调解先行理念,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时化解,真正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