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府案件执行,不仅关系到债权人的胜诉权能否得以实现,更彰显着法律的权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近日,吉铁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涉国企、涉政府执行案件,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经协调双方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部分案款,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某工程建设国有企业,被执行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某机关单位,双方于2013年签订代建协议修建公铁立交桥工程,工程竣工后,被执行人拖欠巨额工程款多年未付清,故向本院起诉。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明,该机关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自身并无履行能力和可供执行财产。立案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涉府执行专案组,由主管院领导亲自带队办案,十数次往返于吉林、长春两地,持续与被执行单位沟通协调,组织双方调解磋商,发送司法建议督促履行,同时积极将执行工作进度情况向中院主管领导请示汇报,与区委区政府及其他局级单位就债务主体、还款期限、困难局限等问题进行会商。最终在两级法院的协调指导下,经各方不懈努力,终于达成执行和解,第一笔案款已于春节前履行完毕。
2月21日,我院与该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召开座谈会,就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方面进行深入磋商。企业负责人表示,该笔债权已经追讨了数年之久,追债之路困难重重,作为国企虽然体量很大,但是利润率低,现金流对于企业运营尤为重要,目前正值企业改革重要时期,一旦资金链断裂,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感谢吉铁法院突破重重困难帮我们追回案款。吉铁法院院长牟晓昱就本案办理情况进行简要介绍,一是吉铁法院始终致力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办好执行案件是应尽职责;二是被执行单位受行政区划管辖变更等客观因素影响,债务履行迟延确有原因;三是我院将持续跟进二期、三期执行案款履行情况,打通债权实现最后一公里;四是要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点菜式”普法进企业,为企业“扬帆”保驾护航。
本案的顺利执结,体现了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加快了涉府执行案件的化解进度,减轻了企业的诉讼负担,保障了债权人胜诉权益。吉铁法院执行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攻坚涉府执行案件,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政府形象,努力营造“效率高、服务好、企业满意、人民满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