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8月9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影响较广的非法狩猎案,被告人王某被当庭宣判。
案情提要
2021 年至今,被告人王某在禁猎期使用弹弓、夜视仪、呼鸟器等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在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镇、万昌镇等多个禁猎区,先后同周某、刘某、姜某(以上几人均已判决)等人非法狩猎野鸡15只、斑鸠 2只、野兔1只。公安机关在王某家中搜查出野鸡尾翎2根,经鉴定,涉案动物羽毛为雉鸡的组织,雉鸡为我国《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保护动物。
案件背景
被告人王某是名网络主播,业余时间通过快手直播的方式,表演弹弓猎捕野生动物,有时在直播中也为大家讲解弹弓的使用方法。部分网友对弹弓狩猎很感兴趣,关注了王某账号,并陆续与王某取得联络,王某还专门为弹弓爱好者们组建了一个“弹弓娱乐群”,该群有60余人。被告人王某与群内成员多次结伴在吉林省内非法狩猎,其中还涉及未成年人。经过永吉县公安局的侦查,已将群内涉罪人员抓获。永吉县检察院将达到起诉标准的王某等5人陆续起诉至吉林铁路运输法院。
经过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认罪悔罪,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达到良好的打击与教育效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第一条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禁止捕猎陆生野生兽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动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温馨提示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宝贵财富,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改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吉林省全省范围内禁止猎捕野生动物,请大家认真遵循,让可爱的动物们有更安全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