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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吉铁法院开庭审理十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时间:2023-07-26 14:44:28   来源:民生与法   浏览量:

在吉林省禁渔期内,为保护渔业资源,保障水生态平衡和发展,7月12日和7月25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先后二次集中开庭,高效审理了永吉县水域发生的10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5月中下旬,被告人尚某、赵某等十人分别在吉林省禁渔区的永吉县三叉河道水域、房沟河河段、岔路河河段(松花江支流),使用禁止使用的电打鱼机以电击的方式非法捕捞鲫鱼、鲤鱼、鲶鱼等鱼类资源,有的捕捞30多条,有的甚至达到100条,造成水生生物资源的破坏。经过开庭审理和法官释法,上述被告人均认真悔罪,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对水产资源和水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承诺愿意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积极进行补救。最终法院根据上述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不同,依法判处十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到五个月不等,并适用缓刑。

本次公开审理和集中宣判,起到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效果和对其他群众的广泛教育效果。

法院在此温馨提示:吉林省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以及干流、支流上的湖泊、水库、水泡、湿地等,在5月至7月之间的不同时间段处于禁渔期,为养护水生物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请大家严格遵守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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