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自2019年4月1日开始集中管辖吉林市直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已四年。时间是最忠实的书写者。这四年里,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经历了起步、探索和不断完善的阶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从打破诉讼“主客场”开始,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在“新跑道”上跑出了速度与激情,绽放了荣耀和梦想,为推动吉林法治政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四年,我们努力提高审判质效,确保高质量结案。2019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83件,审结983件,结案率100%。有效推动审判质量效率的提升,圆满完成行政审判任务。
四年,我们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法院司法力量。多渠道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制度,不断加入适应新环境、新形势、新政策的府院多方联合化解行政争议的策略和规则,充实府院联动机制的功能和作用,将府院联动机制推广应用到各级各类行政争议的化解和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中,切实让府院联动机制为创造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我们深入了解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学习行政执法专业领域知识,有针对性地做好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定期召开座谈会,积极应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实现民生保障与经济平稳共同发展。建立一套“行政指导-复议沟通-立案通气-积极化解-判后答疑-类案总结”的府院沟通新模式,以促进每一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更好的带来良好的社会效果与司法效果。
四年,我们多元化解纠纷,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鼓励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创造性地寻求更加合理与建设性的纠纷解决途径,集中管辖以来,行政案件量持续上升,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采取柔和、参与、协商、谅解的方式进行化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主动发现和解的可能,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当事人权益。
四年,我们统一裁判标准,倒逼各地行政执法尺度统一。一是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水平。遴选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优秀法官,并定期对全院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的功能。每月召开行政审判工作交流会,对各个案件实时分享、汇报,对同类型案件交流办案心得,对疑难案件进行集中探讨。三是推行案例指导、类案检索机制。每位法官每月上报案例,汇总后在院内发布,同时应用类案检索系统,检索同类型案件。四是全面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全院法官参与案件评查,同一庭室法官对裁判文书互相评查,通过评查他人案件,能够准确发现“同案不同判”的案件。五是提高类案总结能力。依托集中管辖的案件优势、人才优势和实践优势,对相似案件进行归类总结,并定期发布针对同类案件的调研报告,有利于塑造典型案例,促进裁判结果的统一。
四年,我们完善释明机制,判后三级答疑提高息诉服判。设专门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释明工作,并建立判后三级答疑机制,经“办案人→庭长→主管副院长”三级对裁判文书进行解答。此机制大大提升了行政案件的息诉服判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促进当事人息诉服判,提高人民法院裁判公信力。
四年,我们善用司法建议,判前判后司法建议各有指向。有针对性地发送司法建议,在与行政机关沟通过程中商议,败诉案件在判决之前发送司法建议,行政机关根据司法建议调整相关行政行为,调整后,司法建议以取代判决效力;针对涉不同行政相对人的同一类型行政案件,发送一篇带有总结性质的司法建议,此司法建议具有类案同判效力;针对行政行为程序瑕疵或行政机关应诉瑕疵,发送判后司法建议,对同类行为作出程序上要求,以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就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以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风雨洗征程,回眸满堂春。这四年,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始终不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吉林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抢抓时代机遇,汇聚发展优势,在新起点上继续书写行政审判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