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首次启用巡回审判模式公开审理了三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时间:2022-11-14 13:28:45 来源:民生与法 浏览量:
为加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将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教育效果,11月8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首次启用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依托磐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公开审理了三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其中被告人李某危害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由吉铁法院尚立福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吴劲松法官、韩璐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磐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少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孟某、夏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二个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由吴劲松法官独任审理。
被告人李某是一位养蚕的农民,2022 年2月为清林彻底,方便养蚕,在磐石市的自家蚕场内,李某明知黄菠萝树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未经审批,砍伐幼树3株,致使林木生长环境被人为严重破坏。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且公安侦查阶段李某有自首情节。吉铁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另外两案,孟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夏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起到良好的惩戒与教育作用。
上述三个案件是从2022年9月26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指定管辖吉林市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以来,敲响的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第一槌”!这为今后大力推动吉林市外五县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创造了良好开端。今后吉铁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吉林市各地公检法的密切配合,深化办案协作,高效衔接办案程序,共同凝聚起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