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县司法局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时间:2023-08-14 10:31:56 来源:政法前沿 浏览量:
擦亮调解品牌,升级陵水版“枫桥经验”
一起拖欠劳务款的纠纷,在第一次调解时就陷入僵局,当事双方一见面就争执不下,情绪激动。调解如何破局?专职人民调解员苏中法通过自己的经验和努力给出了答案:通过换位思考等多种调解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工作,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并适时给出调解建议。
7月12日,当事双方来到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苏中法主持调解下顺利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根据协议约定,被申请方承诺从7月28日起按照每月分批支付的方式,在11月28日前将拖欠申请人杜先生的45800元劳务款全部结清。
这是苏中法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之后成功调处的一例民间纠纷。
个人调解工作室凸显品牌调解效应
苏中法个人调解工作室是陵水县司法局近期主持成立的两个专职人民调解员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之一。
为优秀调解员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是陵水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和探索“枫桥经验”之“陵水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集体投票、个人推选等方式,陵水县司法局从调解员队伍中优中选优,最后遴选出椰林镇桃源村委会的苏中法和英州镇古楼村委会的罗尤珍两位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并为他们创建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着力打造“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个人调解室品牌,并作为典型示范进行推广。
据了解,二人均是2013年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近10年来,个人调解成功的案件均超过千件,他们调解经验丰富,调解业务水平较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各自在医疗纠纷、农民工薪资纠纷调处领域做出了自己的特色和品牌,也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口碑,在当地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
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两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在当地威望高、懂法律、能力强、经验足的个人优势,走村串巷,深入农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村组和平、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的形成。
“调解中既要以法为据,也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能辜负群众的信任。”经常穿梭在田间地头、乡间小道进行调解的罗尤珍说。
随着个人调解工作室渐渐名声在外,品牌调解效应和调解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初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理念,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打造更多各具特色的人民调解个人工作室品牌。”陵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亮对记者说。
建立专职调解员聘任制度
作为调解员队伍中的佼佼者,苏中法和罗尤珍与陵水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群体一起成长,见证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一路发展。
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陵水县司法局始终走在全省司法队伍的前列。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立就是其中一个生动典型。
曾几何时,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和自贸区建设开发的前沿阵地,陵水这个从贫困县一跃成为“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百强县”的小县城,在一轮轮大开发、大建设中,暴露出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旅游管理等各类矛盾纠纷问题。2014年,陵水县率先在全省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制度,在118个行政村,每村聘任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基础信息熟”的优势和作用化解民间纠纷。
这些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政府购买服务、财政全额保障、司法局培训考核、村(居)委会选聘,还配发有专门的制服,以增强其社会公信力和职业荣誉感,使之做到专职、专业、专心,从而形成人民调解方式多样化、人员多能化的发展格局,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专职人民调解员也成为当地一种深得基层群众认可的新的服务型职业。
一时间,“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成为陵水社会综合治理领域的一道亮眼景观。
“他们来自群众,对于矛盾纠纷能够实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刘文亮介绍,“专职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覆盖,保证全县范围内每一个行政村都有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管理规范,从选拔到管理再到绩效考核等各环节都有明文规定;三是信息化程度高,这些专职调解员可利用配备的工作手机随时随地通过App向县司法局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调解处理进程和结果等,实现矛盾纠纷实时在线受理分流、网上网下调解的联动互动。”
由于能够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做到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以来,这支“懂乡音、知民意、有公信、精法律”的新时代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为陵水的营商环境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全县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信访事件逐年下降,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质效不断提升。
在陵水,像苏中法这样成为维护陵水和谐稳定发展“千里眼”“顺风耳”和“避震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已达265人。近五年来,陵水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达8023件,调解成功率97.3%。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6607件,占比82.3%。
陵水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成效做法,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因工作成绩出色,2018年以来,陵水县司法局先后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海南省文明单位”“海南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
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出色表现,只是陵水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富于成效和创新精神的一个缩影。在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之外,陵水县司法局还积极构建“陵水法网”系统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除打造乡村法治服务多元调解中心、创建“陵水法网”服务平台外,还结合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妥善化解校园纠纷。
陵水县司法局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挑选优秀调解员担任法院的调解专员,实现调解人员资源共享,积极打造以非诉联动为抓手、专职调解为主体、先行调解和委托委派调解为两翼、人民调解为依托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诉源治理模式。目前已建成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规范化、便民化程度持续得到提升。
如今,陵水群众不出村(居),便可享受到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打通,“法治社会群众共建、法治成果群众共享”基本实现。
据了解,陵水县司法局将继续在现有的专职调解员队伍中深入挖掘,在基层中发现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扬“老带新、优帮新、传帮带”的优良传统,把每村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做法坚持下去、完善下去。同时继续创新发展特色调解、做强调解品牌,以党建引领创建“枫桥司法所”,打造党员调解工作室,并与法院建立速裁机制,增加人民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的数量,带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档升级,推动构建联动共治的新时代多元化调解格局。
一起拖欠劳务款的纠纷,在第一次调解时就陷入僵局,当事双方一见面就争执不下,情绪激动。调解如何破局?专职人民调解员苏中法通过自己的经验和努力给出了答案:通过换位思考等多种调解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工作,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并适时给出调解建议。
7月12日,当事双方来到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苏中法主持调解下顺利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根据协议约定,被申请方承诺从7月28日起按照每月分批支付的方式,在11月28日前将拖欠申请人杜先生的45800元劳务款全部结清。
这是苏中法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之后成功调处的一例民间纠纷。
个人调解工作室凸显品牌调解效应
苏中法个人调解工作室是陵水县司法局近期主持成立的两个专职人民调解员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之一。
为优秀调解员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是陵水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和探索“枫桥经验”之“陵水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集体投票、个人推选等方式,陵水县司法局从调解员队伍中优中选优,最后遴选出椰林镇桃源村委会的苏中法和英州镇古楼村委会的罗尤珍两位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并为他们创建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着力打造“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个人调解室品牌,并作为典型示范进行推广。
据了解,二人均是2013年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近10年来,个人调解成功的案件均超过千件,他们调解经验丰富,调解业务水平较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各自在医疗纠纷、农民工薪资纠纷调处领域做出了自己的特色和品牌,也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口碑,在当地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
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两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在当地威望高、懂法律、能力强、经验足的个人优势,走村串巷,深入农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村组和平、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的形成。
“调解中既要以法为据,也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能辜负群众的信任。”经常穿梭在田间地头、乡间小道进行调解的罗尤珍说。
随着个人调解工作室渐渐名声在外,品牌调解效应和调解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初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理念,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打造更多各具特色的人民调解个人工作室品牌。”陵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亮对记者说。
建立专职调解员聘任制度
作为调解员队伍中的佼佼者,苏中法和罗尤珍与陵水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群体一起成长,见证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一路发展。
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陵水县司法局始终走在全省司法队伍的前列。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立就是其中一个生动典型。
曾几何时,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和自贸区建设开发的前沿阵地,陵水这个从贫困县一跃成为“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百强县”的小县城,在一轮轮大开发、大建设中,暴露出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旅游管理等各类矛盾纠纷问题。2014年,陵水县率先在全省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制度,在118个行政村,每村聘任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基础信息熟”的优势和作用化解民间纠纷。
这些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政府购买服务、财政全额保障、司法局培训考核、村(居)委会选聘,还配发有专门的制服,以增强其社会公信力和职业荣誉感,使之做到专职、专业、专心,从而形成人民调解方式多样化、人员多能化的发展格局,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专职人民调解员也成为当地一种深得基层群众认可的新的服务型职业。
一时间,“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成为陵水社会综合治理领域的一道亮眼景观。
“他们来自群众,对于矛盾纠纷能够实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刘文亮介绍,“专职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覆盖,保证全县范围内每一个行政村都有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管理规范,从选拔到管理再到绩效考核等各环节都有明文规定;三是信息化程度高,这些专职调解员可利用配备的工作手机随时随地通过App向县司法局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调解处理进程和结果等,实现矛盾纠纷实时在线受理分流、网上网下调解的联动互动。”
由于能够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做到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以来,这支“懂乡音、知民意、有公信、精法律”的新时代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为陵水的营商环境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全县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信访事件逐年下降,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质效不断提升。
在陵水,像苏中法这样成为维护陵水和谐稳定发展“千里眼”“顺风耳”和“避震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已达265人。近五年来,陵水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达8023件,调解成功率97.3%。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6607件,占比82.3%。
陵水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成效做法,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因工作成绩出色,2018年以来,陵水县司法局先后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海南省文明单位”“海南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
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出色表现,只是陵水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富于成效和创新精神的一个缩影。在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之外,陵水县司法局还积极构建“陵水法网”系统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除打造乡村法治服务多元调解中心、创建“陵水法网”服务平台外,还结合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妥善化解校园纠纷。
陵水县司法局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挑选优秀调解员担任法院的调解专员,实现调解人员资源共享,积极打造以非诉联动为抓手、专职调解为主体、先行调解和委托委派调解为两翼、人民调解为依托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诉源治理模式。目前已建成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规范化、便民化程度持续得到提升。
如今,陵水群众不出村(居),便可享受到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打通,“法治社会群众共建、法治成果群众共享”基本实现。
据了解,陵水县司法局将继续在现有的专职调解员队伍中深入挖掘,在基层中发现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扬“老带新、优帮新、传帮带”的优良传统,把每村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做法坚持下去、完善下去。同时继续创新发展特色调解、做强调解品牌,以党建引领创建“枫桥司法所”,打造党员调解工作室,并与法院建立速裁机制,增加人民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的数量,带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档升级,推动构建联动共治的新时代多元化调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