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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13 23:31:18 来源:农村监察 浏览量:
控告济南市高新区创新谷办事处滥用职权、乱作为
违反程序、暴力强拆、破坏养殖拒不赔偿违法事实
控告人:赵福华,女,住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皇姑井村263号,身分证号372402196506276328,联系电话:13156010510,
控告人:王世军,男,身份证号370123197202095219,住址、电话同上;
被控告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创新谷办事处 负责人:张简
被控告人: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皇姑井村村委 书记:韩云周
控告事由: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强拆控告人养殖场,一分钱不给赔偿,致使控告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造成财产损失,严重违法破坏更改了控告人家承包的荒山林果地搞养殖、无人管。
控告诉求:一、对控告人被拆除的养殖场进行全额赔偿;
二、对相关公职人员的渎职、乱作为依法追责;
事实与理由:
九十年代初年控告人父亲(王曰昌)与皇姑井村村委签订《荒山新植杂果树株承包合同》,承包荒山种植果树,并经县公正处进行了公正。2015年控告人为因地制宜发挥荒山更大效能在荒山地建立一养殖公司,村委韩云周书记和李光生会计出示手续,对控告人的养殖公司大加鼓励、积极帮助。 在2016年11月份村书记韩云周、会计李光生给控告人出具手续明确告知在承包地搞养殖不是违建,2017年1月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办理了营业执照(济南军华养殖有限公司)。 经过几年的发展小见规模,正当控告人大力发展之际,2017年6月15曰高新区创新谷办事处(张简)领导和村书记韩云周代领村委一行人强行将控告人经营多年的养殖场以“违建”之名强行拆除,控告人多年的付出顷刻间化为乌有,成为官僚强权下牺牲品。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户所承包土地可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在征收拆迁中农户所建养殖设施本应按照其价值给予征收补偿。农业部发布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养殖业用地明确属于农业用地,对于建造养殖设施的行为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控告人在荒山土地经营养殖场于法有据,是不折不扣的合法设施。
中央文件合同到期在廷长30年,(中央一直强调承包荒山荒地允许养殖不属于违建,是在搞农用养殖,不是搞建房居住)被控告人作为基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目无法纪、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在未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执行决定、未履行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情况下强行拆除控告人的养殖设施及基础设施,暴力强拆,破坏设施、推倒房屋,严重剥夺了控告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属于程序严重违法。如此肆意枉法、侵害、践踏百姓权益,犯下种种恶行,既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更是对法律的亵渎,应予以严惩。
控告人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及养殖物等建设资金全部是贷款而来,养殖场被毁控告人便失去了所有的经济来源,银行贷款无法偿还,被多家银行起诉至法院成为雪上加霜。而多来的停业损失,更是高达百万元之多,巨额债务将控告人推向无比艰难、困苦的深渊!
恳请中央领导深入调查了解事件,彻查此案,挽回控告人一切损失,还控告人一份迟来的公道。
此致
控告人:赵福华
2023年2月9日
违反程序、暴力强拆、破坏养殖拒不赔偿违法事实
控告人:赵福华,女,住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皇姑井村263号,身分证号372402196506276328,联系电话:13156010510,
控告人:王世军,男,身份证号370123197202095219,住址、电话同上;
被控告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创新谷办事处 负责人:张简
被控告人: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皇姑井村村委 书记:韩云周
控告事由: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强拆控告人养殖场,一分钱不给赔偿,致使控告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造成财产损失,严重违法破坏更改了控告人家承包的荒山林果地搞养殖、无人管。
控告诉求:一、对控告人被拆除的养殖场进行全额赔偿;
二、对相关公职人员的渎职、乱作为依法追责;
事实与理由:
九十年代初年控告人父亲(王曰昌)与皇姑井村村委签订《荒山新植杂果树株承包合同》,承包荒山种植果树,并经县公正处进行了公正。2015年控告人为因地制宜发挥荒山更大效能在荒山地建立一养殖公司,村委韩云周书记和李光生会计出示手续,对控告人的养殖公司大加鼓励、积极帮助。 在2016年11月份村书记韩云周、会计李光生给控告人出具手续明确告知在承包地搞养殖不是违建,2017年1月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办理了营业执照(济南军华养殖有限公司)。 经过几年的发展小见规模,正当控告人大力发展之际,2017年6月15曰高新区创新谷办事处(张简)领导和村书记韩云周代领村委一行人强行将控告人经营多年的养殖场以“违建”之名强行拆除,控告人多年的付出顷刻间化为乌有,成为官僚强权下牺牲品。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户所承包土地可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在征收拆迁中农户所建养殖设施本应按照其价值给予征收补偿。农业部发布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养殖业用地明确属于农业用地,对于建造养殖设施的行为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控告人在荒山土地经营养殖场于法有据,是不折不扣的合法设施。
中央文件合同到期在廷长30年,(中央一直强调承包荒山荒地允许养殖不属于违建,是在搞农用养殖,不是搞建房居住)被控告人作为基层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目无法纪、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在未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执行决定、未履行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情况下强行拆除控告人的养殖设施及基础设施,暴力强拆,破坏设施、推倒房屋,严重剥夺了控告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属于程序严重违法。如此肆意枉法、侵害、践踏百姓权益,犯下种种恶行,既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更是对法律的亵渎,应予以严惩。
控告人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及养殖物等建设资金全部是贷款而来,养殖场被毁控告人便失去了所有的经济来源,银行贷款无法偿还,被多家银行起诉至法院成为雪上加霜。而多来的停业损失,更是高达百万元之多,巨额债务将控告人推向无比艰难、困苦的深渊!
恳请中央领导深入调查了解事件,彻查此案,挽回控告人一切损失,还控告人一份迟来的公道。
此致
控告人:赵福华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