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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廉政食堂”遏制“舌尖腐败”
时间:2022-08-08 11:07:37   来源:廉政与法   浏览量:

新华网云南频道7月26日电(记者 王研)如今,一种被群众称道的新型食堂相继出现在云南省普洱市。该市通过在市、县至乡镇建立“廉政食堂”,有效刹住了超标准接待等不良风气,有力遏制了“舌尖腐败”。

  “一吃饭就是大桌菜,在外面的餐馆还上好烟好酒、赊账欠账。”回忆以前惯有的接待、请吃风气,普洱市委书记卫星深有感触,“怎样杜绝铺张浪费、减轻基层负担、压缩行政成本,成了我们长期思考的问题。”

  八项规定出台后,普洱市结合地方实际找到了落实中央精神的突破口:兴建“廉政食堂”。普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季介绍,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建成“廉政食堂”159个。

  什么是“廉政食堂”?对遏制铺张浪费能起什么作用?记者了解,普洱的“廉政食堂”由市、县级机关单位或者乡镇政府自主经营管理,不对外营业,部分由市级机关单位或者乡镇政府对外承包,经营者自收自支。

  为了让“廉政食堂”名副其实,普洱市各地对“廉政食堂”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景东县实行公务接待“三定三不准”制度即为其中之一。

  “三定”一是定餐点,即乡镇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廉政食堂”进行;二是定标准,即乡镇公务接待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简餐食堂”用餐标准;三是定陪员,即公务接待实行定员对口陪餐的原则,减少陪餐人数,不准搞层层陪同。“三不准”,要求在公务接待中不准上烟酒,不准上高档茶,不准上名贵菜肴。

  宁洱县普义乡干部杨金凤对记者说,自己的工作常常需要接待村干部,以前去外面吃又贵又不卫生,现在都在乡里的廉政食堂接待,不但卫生,而且节约了钱和时间。

  记者了解,遍布普洱市、县、乡镇的“廉政食堂”,基本实行了定点用餐、定额支出、对口接待、严格审批的制度;同时,承担了上级来人公务接待、村组干部会议培训就餐等功能。平均每人每餐20至30元的接待标准,大大减少了公务接待成本。比如,墨江县通关镇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了约40%;思茅区7个乡(镇)2013年公务接待同比下降30%;镇沅县今年上半年9个乡镇的“廉政食堂”接待费用和同期相比就降低了35.46万元,同比下降23%。

  “乡镇有‘廉政食堂’,村里有‘廉政伙房’,普洱市计划以后所有公务接待全部纳入‘廉政食堂’……从嘴里节约出一所医院、一个学校绝不夸张。”卫星说。

  他认为,“廉政食堂”不仅节约了开支,而且干部职工在食堂里一起交流工作和思想,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廉政食堂’看似针对吃喝小事,但却实实在在地刹住了基层吃喝风,带动了干部作风转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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