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云巨石涉嫌违规串标 裹挟南体集团“绞杀”英派斯
时间:2023-07-20 16:44:52 来源:网友曝料 浏览量:
2021年11月,南京体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体集团)将鼓楼区龙园西路黄河大厦三层房产公开挂牌竞租,江苏云巨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巨石公司)实体上不符合竞租资质、形式上不符合招租程序参加竞租涉嫌违规串标并且中标了,挂牌方南体集团无视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英派斯)作为本次房产出租享受的合法权利,其中南体集团与云巨石公司是否涉嫌串通竞租?被云巨石公司裹挟背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云巨石公司实体上不符合竞租公告要求
根据《第2次出租公告》要求,2020年度审计报告是审查竞租者资质的关键材料之一,云巨石公司应当提供但其没有提供,而南体集团作为审查主体,明知云巨石公司没有提交审计报告,却认定其符合资质,明显违反公告。虽然南体集团称其收到了云巨石公司的《验资报告》,但验资报告出具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竞租公告要求提供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更证实云巨石公司提报材料存在问题。
南体集团在明知云巨石公司实体上不符合竞租资质、形式上不符合招租程序情况下,为什么还放任云巨石公司参加竞租?
云巨石公司不符合2020年度实收资本不少于700万的竞租条件
根据《第2次出租公告》,意向承租方实收资本不少于700万元。根据该要求,意向承租人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缴注册资本700万。但江苏英派斯在开标前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发现云巨石公司2020年度内并未完成实缴注册资本700万,后核实云巨石在2020年度仅完成实缴150万,明显不符合公告要求。
而南体集团作为主要审查主体之一,在收到江苏英派斯投诉情况下,仍然接受云巨石公司报名并确认其竞租资格行为,甚至竞价次日即宣布其中标是否涉嫌违规操作?
云巨石公司实缴资本存在虚假嫌疑
云巨石公司《验资报告》中,2021年11月9日前实缴合计395万,2022年11月24日、25日完成实缴200万。而第1次公告竞价招标挂牌日起止日是2021年11月9日到2021年11月22日,更充分证实了云巨石公司不仅不符合竞价资质,且南体涉嫌勾结纵容其后补实缴资本,又为其发布第2次公告将挂牌截止日延长至2021年11月26日。此外云巨石2021年度的投资款均集中在9月、10月、11月支付,每笔间隔最长不超过1个月,最短为1天,很明显为招投标而临时反复倒账,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实际出资。
面对种种不公平的内幕,人们不经要问:云巨石公司是否存在裹挟南体集团嫌疑,通过违规手段“绞杀”江苏英派斯,达到搅乱南京的营商环境来证明潜规则可以战胜明规则?
云巨石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存在虚假嫌疑
根据出租公告要求,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体育健身服务类项目运营或招商管理经验,另外报名时须提供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可以发现云巨石公司在挂牌期时,其经营范围主要是教培项目,并不涉及体育健身服务或招商管理。同时,云巨石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及其他投资方也主要是从事教培行业,与体育健身服务毫不相干。
在公告挂牌日期截止前,云巨石公司经营范围并没有公告要求的体育健身服务或招商管理以及租赁服务和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而云巨石在公告期过后急忙变更了经营范围,中标之后,又变更一次,这明显可以说明云巨石公司在参与竞租活动时资质完全不符。
南体集团与云巨石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宁愿冒着违规之嫌也要让云巨石公司参与竞租?还是量身定制呢?
南体集团涉嫌违法违规处置国有房产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企业国有资产的相关处置,需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充分的法律风险论证。国有资产的出租作为处置国有资产的一种方式,其出租的方式、房产是否存在权利障碍等都应当经过充分的法律论证,但明显此次公开竞租未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同时南体集团设定了竞租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却又在明知云巨石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情况下,接受其竞租资质,甚至开放特殊通道,允许云巨石补缴出资,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把所有的意向竞租人排除在外,难道不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吗?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平公正性何在?合法性何在?
南体集团作为政府平台企业理应充分知法懂法,此次出租标的物房产上存在的优先权问题未在竞租过程中进行披露,导致竞租标的物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其处置近千万的资产而不经法律论证。让江苏英派斯无法接受南体集团为什么不按照合法程序进行?
南体集团和云巨石公司的以上种种行为很难给出合理的解释,如果三家以上公司和谐竞价,那是纯市场行为,无可厚非!但是这么一家公司来竞租,通过官网查到云巨石公司没有实缴、没有社保,仅仅成立了一年的新公司,且没有体育健身经验,招商经验无从考证,让人们不经疑问:南体集团与云巨石公司是否涉嫌串通竞租?南体集团是否有意为云巨石公司“量身定制”竞租人位置?是否存在涉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南京市国资委是否存在监管缺位?
云巨石公司实体上不符合竞租公告要求
根据《第2次出租公告》要求,2020年度审计报告是审查竞租者资质的关键材料之一,云巨石公司应当提供但其没有提供,而南体集团作为审查主体,明知云巨石公司没有提交审计报告,却认定其符合资质,明显违反公告。虽然南体集团称其收到了云巨石公司的《验资报告》,但验资报告出具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竞租公告要求提供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更证实云巨石公司提报材料存在问题。
南体集团在明知云巨石公司实体上不符合竞租资质、形式上不符合招租程序情况下,为什么还放任云巨石公司参加竞租?
云巨石公司不符合2020年度实收资本不少于700万的竞租条件
根据《第2次出租公告》,意向承租方实收资本不少于700万元。根据该要求,意向承租人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缴注册资本700万。但江苏英派斯在开标前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发现云巨石公司2020年度内并未完成实缴注册资本700万,后核实云巨石在2020年度仅完成实缴150万,明显不符合公告要求。
而南体集团作为主要审查主体之一,在收到江苏英派斯投诉情况下,仍然接受云巨石公司报名并确认其竞租资格行为,甚至竞价次日即宣布其中标是否涉嫌违规操作?
云巨石公司实缴资本存在虚假嫌疑
云巨石公司《验资报告》中,2021年11月9日前实缴合计395万,2022年11月24日、25日完成实缴200万。而第1次公告竞价招标挂牌日起止日是2021年11月9日到2021年11月22日,更充分证实了云巨石公司不仅不符合竞价资质,且南体涉嫌勾结纵容其后补实缴资本,又为其发布第2次公告将挂牌截止日延长至2021年11月26日。此外云巨石2021年度的投资款均集中在9月、10月、11月支付,每笔间隔最长不超过1个月,最短为1天,很明显为招投标而临时反复倒账,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实际出资。
面对种种不公平的内幕,人们不经要问:云巨石公司是否存在裹挟南体集团嫌疑,通过违规手段“绞杀”江苏英派斯,达到搅乱南京的营商环境来证明潜规则可以战胜明规则?
云巨石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存在虚假嫌疑
根据出租公告要求,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体育健身服务类项目运营或招商管理经验,另外报名时须提供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可以发现云巨石公司在挂牌期时,其经营范围主要是教培项目,并不涉及体育健身服务或招商管理。同时,云巨石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及其他投资方也主要是从事教培行业,与体育健身服务毫不相干。
在公告挂牌日期截止前,云巨石公司经营范围并没有公告要求的体育健身服务或招商管理以及租赁服务和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而云巨石在公告期过后急忙变更了经营范围,中标之后,又变更一次,这明显可以说明云巨石公司在参与竞租活动时资质完全不符。
南体集团与云巨石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宁愿冒着违规之嫌也要让云巨石公司参与竞租?还是量身定制呢?
南体集团涉嫌违法违规处置国有房产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企业国有资产的相关处置,需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充分的法律风险论证。国有资产的出租作为处置国有资产的一种方式,其出租的方式、房产是否存在权利障碍等都应当经过充分的法律论证,但明显此次公开竞租未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同时南体集团设定了竞租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却又在明知云巨石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情况下,接受其竞租资质,甚至开放特殊通道,允许云巨石补缴出资,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把所有的意向竞租人排除在外,难道不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吗?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平公正性何在?合法性何在?
南体集团作为政府平台企业理应充分知法懂法,此次出租标的物房产上存在的优先权问题未在竞租过程中进行披露,导致竞租标的物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其处置近千万的资产而不经法律论证。让江苏英派斯无法接受南体集团为什么不按照合法程序进行?
南体集团和云巨石公司的以上种种行为很难给出合理的解释,如果三家以上公司和谐竞价,那是纯市场行为,无可厚非!但是这么一家公司来竞租,通过官网查到云巨石公司没有实缴、没有社保,仅仅成立了一年的新公司,且没有体育健身经验,招商经验无从考证,让人们不经疑问:南体集团与云巨石公司是否涉嫌串通竞租?南体集团是否有意为云巨石公司“量身定制”竞租人位置?是否存在涉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南京市国资委是否存在监管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