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侯馨远)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当前检察机关惩治网络犯罪、促进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情况,并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和检察机关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典型案例。
发布会介绍,当前网络犯罪呈现出案件数量上升迅猛,犯罪主体向低龄、低学历、低收入人群发展等趋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中,有三分之一利用网络实施;大量法律意识薄弱、社会经验不足的人,如一些在校学生、社会务工人员等,深陷犯罪“陷阱”。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网络犯罪,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一道,共同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网络犯罪案件5万余件14万余人;共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案件1.1万余件2.7万余人。
为更好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网络治理,维护网络安全,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以办案流程为脉络,以事实证据审查为主线,对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提出规范指引,对办案技术融合、一体协作办案等机制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11件检察机关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典型案例发布,案例全面涵盖了当前网络犯罪主要类型及多发高发犯罪,包括以直播打赏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涉“两卡”(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等,揭示了网络犯罪的行为模式和危害本质。
最高检提示,广大民众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审慎投资,谨慎网络交友,保护好个人信息:投资前要充分了解平台资质、投资项目、投资方式、投资对象、获利模式等,合理评估风险;对网上征婚、交友、直播保持审慎态度,不轻信陌生人编织的“坎坷经历”,或包装的“成功人士”形象;不轻易向外透露个人信息,尤其是不能出售、出租自己和家人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码,以及相关账户信息资料等,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此外,老年人和在校生容易成为诈骗犯罪对象,建议子女、父母教育引导他们提高防范意识,及时关注了解信息泄露、资金冻结等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可能被骗,及时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